为认证检查再加一道锁
广东改革认证程序堵塞认证“腐败漏洞”
2006年04月18日据中国医药报广东讯 记者罗穗报道 从4月1日起,广东省组织的药品GMP、GSP(批发)认证现场检查将不再做出综合评定结论。综合评定结论将由广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定期组织认证审评专家,对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材料进行综合审评,并做出最终结论。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广东省药品GMP、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的通知》,GMP、GSP认证检查组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不做出综合评定结论,检查员客观、真实、翔实地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缺陷项目,并在末次会议上向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现场检查报告、缺陷项目记录及综合评定建议书报给广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那么,认证现场检查综合评定结论如何做出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的是专家审评制度。广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定期组织认证审评专家,对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材料进行综合审评,并做出综合评定结论。为此,广东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将选取省内部分资深检查员建立专门的GMP、GSP认证审评专家库。除了专家审评会议,必要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到现场核查有关情况。
据了解,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直把GMP、GSP认证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为加强对认证工作的监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3年省级认证启动之初就出台了《认证检查纪律》,对检查员的选派、调配等进行严格监督。该局还和每一个检查员签订了责任书。纪检监察人员坚持定期进行现场抽查,就检查员对具体认证标准的把握情况进行监察。由于监督机制科学合理,工作到位,到目前为止,该省GMP、GSP认证过程中未出现一起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再次投向了GMP和GSP认证,此举就是希望进一步从机制上堵住认证检查中的“腐败漏洞”。
对于新的认证工作模式实施后可能会带来的问题,例如如何保证认证现场检查和专家评审会议之间的充分衔接,以及增加专家评审环节后导致时间及经费投入的增加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充分予以考虑,并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予以完善。
编后:
按照以往做法,认证检查组做出的现场检查结论往往对企业能否通过认证起着决定性作用,通俗地说,就是检查员手中掌握着企业的生杀大权。检查员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为腐败行为的滋生创造了客观条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改进认证现场检查程序,检查员当场不做出综合评定结论,而是由认证审评专家再把一道关,这样不仅能分散检查员手中的权力,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还能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的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掌握着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要权力,在这些权力比较集中的环节易滋生腐败,对这些环节的权力进行制约,加强监督,再把一道关,是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有效办法。因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做法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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