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月1日起取消进口酒销售特许证制度

    据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邓宏鹰钟少鸿)近日,广西人大常委会发布了新修改的《广西酒类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进口酒的批发零售将不再需要办理特种许可证。 
    据了解,此次新修改的《广西酒类管理条例》,共改动了13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删去了“进口酒的批发零售实行特种许可证制度”,进口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者所经销的“进口酒类应当持有海关征税税单(复印件)、卫生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并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和符合饮料酒标签标准的中文标识”即可。 
    除此之外,新修改的《广西酒类管理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酒类生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同时还对酒类的运输、罚没等相关条款也进行了一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