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十问十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01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有哪些?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危害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进一步明确了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的划分标准,并根据2008年、2013年、2020年和2023年传染病病种调整情况,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猴痘(乙类)、手足口病(丙类),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合并为人感染新亚型流感(乙类),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共有40种,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
02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完善了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压实“四方责任”。一是坚持党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各方面力量的制度优势。二是健全联防联控、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政府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疫情会商研判、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明确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四是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落实“四方责任”。疫情防控离不开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科学有效的快速反应和责任落实机制,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了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细化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引导全社会有序参与传染病防治,对强化我国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03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改进传染病预防和监测预警报告制度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改进传染病预防和监测预警报告制度进行了规定: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和人居环境,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严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能力建设。二是加强传染病监测。建立监测哨点,拓展症状监测,强化联动监测、医防协同,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三是细化传染病预警制度。分析评估疫情风险,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必要时由政府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四是改进疫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限和方式,实行网络直报,畅通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众的报告渠道;禁止干预报告;依法报告后排除疫情的,报告者免责。五是细化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定期公布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及时、准确公布流行传播范围以及确诊、疑似、死亡病例数等信息。
04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完善了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规定疫情应对处置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将采取紧急措施的程序由现行的“事前报批制”调整为“事后报告制”,明确对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预先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认为预先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适当的,应当立即调整或者撤销。涉及因甲类传染病重大疫情限制大、中城市、跨越省级行政区域以及涉及铁路、民航的,由国务院决定。
05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国家健全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施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多发的其他传染病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疾控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做好城乡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健康提示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城乡居民参与城乡社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活动。
06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各级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并指定专门的人员,承担本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或者指定人员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承担本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患者健康监测以及城乡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指导等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07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保护个人信息、强化法律责任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强化传染病防治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强调依法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不得过度收集信息;相关信息(如个人电子风险提示码)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以外的目的。对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或泄露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二是针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等行为,增加相应法律责任;区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细化处罚种类和幅度,确保过罚相当。
08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对泄露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泄露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或者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的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医师、护士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中其他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依照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09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科学精准防控,兼顾了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等方面。一是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应当与疫情的程度、范围等相适应。二是规定当有多种防控措施可供选择时,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且对他人权益损害和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措施,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三是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隔离范围和期限,明确申诉权利。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具体范围和对其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学检查结果科学合理确定;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期限。单位和个人认为采取法律中规定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诉。四是加强疫情防控中的民生保障。政府应当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医疗服务的提供,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需要及时救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予以特殊照顾。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导致不能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其工作并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或者发放生活费。同时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帮扶政策。
10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鼓励传染病相关工作创新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监测、检验检测、诊断和救治、科学研究等能力和水平。国家鼓励传染病防治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和创新,对防治传染病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评审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健康委员会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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