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 6问6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01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公布施行,分别于2004年、2013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和部分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的制定实施,对有效防治传染病,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防控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有针对性地推进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新冠疫情防控中创造了很多成功高效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需要将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02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意义是什么?
答: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以及治疗等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03此次修订主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此次修订主要把握了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二是认真总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防控新冠疫情的成功经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三是坚持科学精准防控,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和社会各方关切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五是注意与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修订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04传染病防治法此次修订的主要亮点是什么?
答:此次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主要针对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一是坚持党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各方面力量的制度优势。二是健全联防联控、分工协作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四是落实单位、个人责任,加强基层防控工作,实行群防群控。五是完善传染病病种分类制度。
(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改进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报告制度。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能力建设。二是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三是细化传染病预警制度。四是改进疫情报告制度。五是完善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三)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增加紧急措施种类。三是强调科学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疫情防控中的民生保障。五是强化传染病防治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四)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常态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防控经费保障。三是加强救治费用保障。明确对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四是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医药储备,建立药品紧急使用制度。
此外,《修订草案》完善了法律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05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答:传染病防治法围绕传染病防治的全链条展开,系统规定传染病的预防、监测预警报告、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等事项,内容上平急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框架,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国境卫生检疫法重在规范出入境环节的传染病防治事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为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两部法律建立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海关等部门相互通报、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及口岸和所在地政府的联动衔接机制,将境内防控与出入境防控协调衔接。同时,做好与正在研究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衔接。
06贯彻实施好传染病防治法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将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本次修订的重要背景和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放在推进全民健康的大局中理解把握、谋划实施。二是要全面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落细,增强宣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将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纳入普法计划,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在全系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法治对于卫生健康事业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四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切实落实法定职责,明确责任主体,研究形成责任清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依法行政。要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做好配套规定的制修订工作,确保有关配套规定如期出台。同时,要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等配套规定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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