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的客房

2008-11-24 09:04
摘要:
摩梭人实行走访婚,所以婚龄男己的母系家族内没有专门的住处,晚上都住在女方。如果婚龄男子回家住宿,那就要受到耻笑。因为当地摩梭人认为,连一个阿注都找不到的人,是最没有本事的人。倘若他回家,也只能在草棚内居住,或者与年迈的冀乌们住在上室。 
  阿注之间的同居,有固定和不固定两种形式。不固定的形式,是指男女临时在山上、村边或场坝上同居,也就是野合的形式。此类阿注关系均属于临时性的,或者是初建阿注之时,只有彼此建立了比较固定的阿注关系,两人才有固定的住处,即女方家里的客房。
  当地摩梭人的住宅都是以妇女为中心建筑的。除女家长、老年妇女带领孩子们住在主室外,已婚的妇女均有自己单独的房间,称为"花骨",汉族称为客房。
  客房一般都设在"尼扎意"即东厢房和门房的楼上,人口少的家族也有把正房的圈房当作客房的。每个家族客房数目不等,往往与已婚妇女的数目相吻合,或略有剩余。叟那梅家原来有七间客房,后因已婚妇女减少,客房也减少到五间,其他两间改为l仓库。客房是一个个单间,面积较小,一般长3米、宽4米,约12平方米。中央有一个火塘,有小型三脚架,附近放有陶罐、酥油桶、茶叶和盐巴。这个火塘是取暖烧水用的,一般不做饭。
  客房陈设简单。火塘右边为板铺,男女就在这个木床上过夜。火塘左边有一个衣箱,以竹编制,长方形,高47厘米,口径42x4厘米,底径41·5x23·5厘米,有盖,以子母口套合。衣箱是客房内最主要的家具,女主人的衣物、装饰品都存放在竹箱内。男阿注一般不在客房内存放东西。阿注关系比较固定的,男子要带一条毛毯,供晚上休息时使用。
  客房内的人塘较小,一般有一个三脚架,附近堆存一些柴火、松明,供夜间取暖和照明使用。摩梭人的客房不是消费单位,所以既不存放炊具、粮食,也没有生产工具,这说明客房仅仅是阿注偶居的住处。
  白天,已婚人除在地里从事农业生产外,一般都在正房或院内活动,如纺纱、织布、喂鸡等等,直到晚饭后夜幕降临时,她们才分别回到自己的客房里,等待男阿注的来访。
  初次来访的男子,有些要由女子引进,有些还唱情歌,互相对答。情歌中最流行的是:
男唱:
上房转三圈,下房转三圈,
蚊子咬得很,可惜不见阿注。
女唱:
门前的阿注,妈妈还没睡着,
你在院子走动,不要发出声响。
男唱:
蚊子咬,狗又叫,我受不住了。
女唱:
那你就进圈房吧,可是不能有动静。……
  我在永宁期间,经常与马帮出门。开基桥边有一位王万丙,年方29岁,很能干,也交过不少阿注。据他说他有6个长期阿注,短期阿注也不下40个。
  在他这个年龄,以追求阿注的数目多为荣。他说:"我们出门不方便,往往在外边找阿注,住一村找一个阿注,有些只是一、两晚上的交情。"有一次我们去金沙江归来,路过喀拉村,天快黑了,王万丙边走边唱,歌词大意是:
异乡人人生地不熟,
姑娘哟,能否留住一宿?
我的阿注哟,大概已忘了我,
我可没忘记,今晚又来了。
请你做好饭菜,掌灯时我就来。
如果听到歌声,请出门迎我。
  王万丙唱了不少歌,喊了半天,也不见谁迎他,更没有回应的歌声。我对翻译说:怎么没人理他?"翻译说:"不,信已经捎过去了,晚上就相聚了。"我们抵达住地后,安排了食宿,等吃饭时却不见王万丙,我说"等小王来一起吃",翻译说:"不必了,他已经去找阿注了。"第二天早上,他才回来,说阿注给他杀一只鸡,饭是在客房吃的。
  对来访的男阿注,女子也有主动出大门迎接的。如果女阿注没有出迎,男子可敲门,或往女阿注的客房顶上丢几个小石子,女子即出来将他迎迸客房。但是,主人家的男子是不能出面的,事实上,这时他们也已经离开家,到女阿注家去了。次日天亮,他们才回到自己家里。与此同时,他们姊妹的男阿注也匆匆离去。
  客房是家族的集体财产,只是临时分配给已婚妇女使用,供她们过婚姻生活。当她们年老不再过婚姻生活时,则主动搬离客房,回到正房内居住。这间客房再由家长另行分配。
  随着人口的增加,家族不断发生分裂。一般是女儿分居另过,或是几姊妹分成两三个家族。集体分出去的,称"衣吐",要分配家产给她们。一个人分居的,称"报卢", 译意是盖小房子。家族负责给她盖房子,并给一些家具和猪、鸡。经过两三代以后,便发展成人口较多的母系家族,从而形成庞大的院落。
  随着当地摩梭人群婚的逐步解体,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和发展,母系家族的住宅布局也遭到破坏。某些父系个体家庭窃取了家庭的公共住宅,夫妻搬入主室居住。他们的母亲或姊妹则久居客房,或者外嫁到其他氏族。但是,大多数人皆以分居的形式,毅然离开母系家族,单独建一座房子,独立进行生产活动,发展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母系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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