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一男子因销售假药连同中间商一并受到法律制裁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药频道:以为在自己经营的药店销售假药很“安全”,不料被药监局查获,还顺藤摸瓜牵出了背后中间商。经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睢宁县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秀民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四千元;被告人赵战胜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四千元。 

  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赵战胜利用自己是医药公司的药品销售员,认识诸多医药生产商的便利,先后从郑州陈某、秦某(身份不明,另案处理)处购买“地奥心血康”、“三九胃泰”、“江中健胃消食片”(儿童)等品牌假药,销售给药店老板王秀民,王秀民将上述药品在自己经营的药店内出售,直至2012年3月8日被睢宁县药监局查获而案发。随后,王秀民供认出药品来源,赵战胜才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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