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规范各类义诊活动 严禁非法行医、推销药品等行为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名目多样的义诊活动在社会上屡见不鲜,颇受一些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喜爱。但不少“义诊”实际上是打着公益的幌子谋取利益。记者8月27日从市卫生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加强义诊活动备案管理,规范各类义诊活动,严禁个别单位以义诊的名义非法行医、欺骗群众、诈骗钱财,损害群众利益。

  市卫生局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义诊活动的备案、审查、监督和管理。在我市范围内组织义诊活动,必须向属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开展义诊活动。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至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市)区、市或省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至30日分别向其执业许可证登记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市)区、市、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市级、省级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或组织外地医务人员来我市开展义诊,需向徐州市卫生局备案。

  各级卫生部门将对义诊组织单位提供的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参加义诊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必须持有正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必须由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同意其参加义诊的证明。

  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六种非法诊疗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组织的义诊;组织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参加的义诊;在义诊中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非法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超出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义诊内容,擅自变更义诊时间、地点等;弄虚作假骗取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其开展义诊或骗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同意其医务人员参加义诊;借义诊、免费诊断、免费治疗、免费使用等名义推销药品(包括医院制剂)或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或借健康保健宣传或咨询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

  徐州卫生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