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推行靠时间 落实靠路线

        2月8日,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已经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一项政策,目的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该项制度自2012年试点以来,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在现实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很多人看来,大病保险政策透露出极大的善意初衷,对民众而言,是极大的利好消息。如今的通知指出,无论之前有没有试点,在今年6月底,各地必须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这是一种制度进步。
        客观来说,目前的大病保险政策仍处于“趟小河”阶段,即还在摸石头,还没有形成必要的制度规范。而在此次的通知中,的确有不少的新思路,如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大病保险政策的推进,诚如专家所言,最起码透露出两层含义,一是尝试拉平公共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城乡鸿沟;二是体现出了更加重视市场化配置医疗资源的思路。
        想法固然好,也契合民意,但现实问题仍不容忽视。一者,大病保险的资金该如何统筹?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巨大差距,注定了资金统筹是一项重大任务;二者,购买商业保险固然能将公共医疗服务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但在招投标、资金流转等方面,如何杜绝“寻租”现象,仍是不得不思考的现实问题;三者,在信息化时代,信息的外泄或滥用值得警惕,这的的确确是一种违法行为,如何制衡这背后的各方利益,也需要出台必要的配套措施。
        换言之,推进大病保险政策要摸着石头过河,既要有时间表也要有路线图。时间表是给推行大病保险政策设置一个“时间期限”,而“路线图”则是让大病保险政策的落实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通知中也提到,“已经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这意味着,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后来者重蹈覆辙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规范,而这就应该体现在“路线图”里。显然,这就需要多方联动、补全制度设置。
        前车之鉴如北京,曾因方案众多几度流产,直到今年1月1日,才在筹资水平反复测算的基础上,出台《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从中不难看到,在政策衔接、经费保障等难题上,的确需要有更多更大作为。如今,推进大病医保政策全覆盖的时间表已经出来,这是难能可贵的进步;公众希望步子能迈得更大一点,即有时间表之后还要有精细的路线图,以便更好地解决统筹、资金流转等现实难题,让大病保险的善意得到更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