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宜做的八大忌

2012-03-22 15:09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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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忌居室不安静。喧闹、嘈杂的居住环境只会使患者病情加重。因此,患者得病后,家属应给以同情,为其安排安静舒适的环境,或将患者送往幽静的农村进行治疗,以期缩短疗程。

  2.忌悄悄把药积蓄起来。有的患者有自杀的萌念,悄悄把安眠药等药物积蓄起来,到时一次性吞服,造成自杀。因此,家属对其举动应加监视,应将药品妥为保存,每次按剂量发给,亲眼看见患者服下。

  3.忌看惊险、凶杀、悲剧性的小说、画报、连环画、电视、电影等等,以免增加患者的刺激,加重患者的病情。

  4.忌治疗痊愈后再度陷入当初诱发疾病的环境。有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系由于受继父、继母的虐待、歧视日久而诱发疾病的。治疗痊愈后应改变其环境,以免复发。

  5. 忌喝酒吸烟。烟酒均具有刺激性,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应列为禁忌。

  6.忌单独外出。精神分裂症患者单独外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应予避免,家属严加陪伴守护。

  7.忌玩弄刀剑棍棒等体育用品,以免患者失手,造成意外。

  8.忌练气功。有多数患者练气功会出现"气功偏差"(练功不当"走火入魔")而加重病情,故精神分裂症患者忌练气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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