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东方人民医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2020-06-13 10:57
摘要:
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制定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最新防控要求,现通告如下:

  全程导医网 徐州东方新闻: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期印发的《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和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防救治[2020]49号)及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徐卫防控办[2020]46号)文件精神,制定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最新防控要求,现通告如下:

  门诊就诊

  1、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预约平台包括徐州健康通App、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电话预约、江苏省预约平台等方式)。

  2、进入院区需规范佩戴口罩,持“苏康码”由医院北侧大门进入,主动配合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及预检分诊工作。

  3、 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有序就医。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

  (1)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2)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3)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人员的接触史;

  (4)苏康码或健康码非绿码者;

  (5)有流行病学可疑病史,或者伴有发热、乏力、干咳及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6)有聚集性发病。

  5、 门诊治疗操作(包括MECT治疗等)的患者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住院诊疗

  1、所有住院患者入院均需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常规、CPR、胸部影像学检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 患者在住院期间禁止离院。

  3、严格执行以下病区管理措施,包括:

  (1)禁止探视,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鼓励利用视频、语音电话等方式进行探视或慰问。

  (2)规范陪护管理:病情相对较轻、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原则上不留陪护;确实因生活自理困难或病情需要的,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有一名固定的陪护人员(需提供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2号楼病区,陪护证由病区护士长(或责任医师)按规定发放和回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核验、测体温等。

  (4)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须遵守医院各项规定,每日监测体温至少两次。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病区医护人员。

  4、住院患者及陪护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无呼吸阀口罩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区走动、聚众聊天等。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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