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9号)
3月28日,我市新发现4例阳性感染者,其活动轨迹涉及市区多个场所。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输入和外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暂停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拉面馆、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体育馆(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进场人员须扫描“徐州健康宝”。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二、严格落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措施。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停止线下教学,各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幼儿园(托幼机构)停止幼儿入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高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环境消杀工作。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四、严格落实人员外出管理。市民非必要不离徐,确需离徐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来徐人员信息申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六、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扫描“徐州健康宝”出行等措施。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暂停跨市长途客车、市县间客运班线(公交)运营。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市区营运。
七、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取消或暂停全市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社区(村)报备。
八、严格社区(村)管理。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街道(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
九、严格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出行,提倡有条件者居家办公,主动配合单位、小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自我防护。被赋黄码人员务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与他人接触,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后续相关信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陆续发布。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