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职工医保政策将调整:调控单位缴费比例

  调控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重点保障住院和急危重症病和弱势群体患者的基本医疗待遇,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调减单位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适当减少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调出的资金用于门诊统筹;调整门诊统筹办法,提高门诊统筹待遇……这是10月9日下午召开的市委常委会披露的消息,本次会议听取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工作情况汇报,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近期医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的汇报、关于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的汇报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措施的汇报,原则通过关于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的意见。

  会议指出,此次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调控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重点保障住院和急危重症病和弱势群体患者的基本医疗待遇,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调减单位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适当减少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调出的资金用于门诊统筹。

  调整门诊统筹办法,提高门诊统筹待遇,选择定点机构就医、购药,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适当调整补助政策。

  在政策设计导向上,杜绝年终突击刷卡、获取基金补助的行为。

  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用结算方法,完善医保用药分类支付管理办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结合制度

  建立对未来使用医保统筹基金参保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参保居民医保待遇。

  会议原则同意出台《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通过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岗位类别的划分及等级设置,要做到专业化、规范化,前置条件是定编定岗,处理好岗位结构和人员结构之间的矛盾,对一些人才密集型行业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已经明确转企改制单位不列入定岗设置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