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个私经济发展相结合。坚持以教育规范为主,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努力实现对无照经营规范一批、查处一批,促使其合法经营。把管理寓于服务当中,对农村边远乡镇的无照经营行为,采取服务进场、送照上门的办法集中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与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相结合。按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集中人力、财力、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个百分之百量化指标。
三是与树立监管形象相结合。在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以“政府牵头、工商为主、部门配合、综合整治”的原则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综合考核,营造全员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氛围。
四是与执法办案工作相结合。对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且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无照经营行为经工商部门屡教不改的,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违法性质特别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极大,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与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相结合。按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集中人力、财力、精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个百分之百量化指标。
三是与树立监管形象相结合。在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以“政府牵头、工商为主、部门配合、综合整治”的原则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综合考核,营造全员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氛围。
四是与执法办案工作相结合。对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且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无照经营行为经工商部门屡教不改的,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违法性质特别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极大,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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