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疗机构落实《通知》要求 实行服务承诺制

    据新华社杭州6月28日电(沈嘉)浙江省卫生厅日前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执业时都必须向病人作出郑重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印成卡片,在患者就诊时主动向患者发放,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三级承诺机制,制定医务人员与患者双向承诺协议书,层层签定责任书。医疗机构必须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布,并在本单位醒目处设置标牌;而科室对医院的承诺内容公开上墙,医务人员对科室的承诺必须形成承诺卡,并记录在案。据悉,省卫生厅已经制定了相关考核验收方案,并将对医疗机构承诺工作随时进行检查验收。而验收结果要还将排出名次,逐级上报的同时还将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承诺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等等。? 
    据了解,多家在杭的省级及市级医院目前已经全面推出了服务承诺制,在挂号大厅、病区走廊等处设置了医院承诺内容,有的医院还将承诺内容制成了小卡片放在门诊科室的诊察桌上,随时随地接受患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