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场监管局高流分局查办一起销售过期食品案

  全程导医网 徐州医药频道日前, 新沂市场监管局高流分局向一家销售超过保质期猪耳朵的超市,下达了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新沂市场监管局高流分局执法人员在某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家超市货架上待售的41袋某品牌猪耳朵,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28日,保质期为常温下3个月,已超出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猪耳朵予以扣押,经过研究作出了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市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提升了企业的违法成本。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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