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二类疫苗接种指南 徐州疾控中心强调优先接种第一类疫苗

  全程导医网 健康焦点(通讯员 杨焱) 二类疫苗要不要接种?江苏发布权威指导。

  市场上二类疫苗种类剂型繁多,但接种对象和接种程序上一直没有标准可依。日前,江苏省卫计委下发了《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2017年版)》,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这在全国也是率先之举。

  江苏出台二类疫苗接种指南

  据我市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毕俊介绍说,随着科学的发展与进步,人类利用生物科技不断研究开发各种用于预防疾病的疫苗,以满足人们预防和控制疾病的需要。通过对个体接种疫苗,可以保护个体免受疫苗针对疾病的侵害;通过对群体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可以达到预防控制乃至消除疫苗针对疾病的目标。因此,开展预防接种,提高个体和群体抵御疫苗针对疾病的能力,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

  目前市场上疫苗主要分两种,一类疫苗是我们政府免费向所有公民提供的疫苗,应种对象在没有特殊禁忌症的情况下,都应该接种。2016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出台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对第一类疫苗的免疫程序、一般原则、补种原则以及11种第一类疫苗的接种方法、注意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类疫苗,是公民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的付费疫苗,本质上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从生物学特性上来讲是没有区别的。二类疫苗不是二等疫苗,二类疫苗就仅仅是一个收费疫苗。以往有些是收费的二类疫苗例如乙肝疫苗、麻风腮疫苗、甲肝疫苗,国家把它纳入到一类免疫程序,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类疫苗,那么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我们有好多的二类疫苗今后会逐步变成一类疫苗。

  这次江苏出台的《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2017年版)》,与国家出台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相配套,构成了完整的疫苗使用指南,涵盖了目前国内已上市的所有二类疫苗。

  为二类疫苗制定指导意见很必要

  一直以来,很多家长都对疫苗接种相关问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想着反正每个月去医院,医生让打什么就打什么。要是碰上医生问:打进口的还是国产的?二类疫苗打不打?往往就傻眼了。与一类疫苗相比,二类疫苗的品种更多、规格各异、剂型复杂,公众不能科学地了解也实属正常。

  据介绍,由于广大公众对第二类疫苗的品种、作用、接种程序和接种禁忌等相关知识还缺乏全面了解和科学认识;基层接种单位在把握不同疫苗接种对象、选择接种程序、安排接种时间等方面也缺乏科学合理的指导原则,这些都导致公众在自愿选择、自费接种第二类疫苗时,会产生该不该接种、应该什么时候接种、应该怎样接种等疑惑,从而影响第二类疫苗的宣传推广、科学指导和合理应用。因此,针对第二类疫苗制定出台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是十分必要的。

  毕俊认为,《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2017年版)》的出台,一方面可以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疫苗以及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可以指导接种单位和基层人员科学、规范地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不断满足公众的需求,从而使疫苗这个科学武器在预防控制疾病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指导意见里都说了啥

  《意见》罗列了15种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和16种其他第二类疫苗,分别介绍了每种疫苗的作用、接种对象和接种建议。在明确第二类疫苗接种原则的基础上,对目前已上市的所有第二类疫苗都提出了接种建议,包括疫苗的品种、作用、接种对象、免疫程序、接种建议以及接种方法、接种禁忌等内容,重点针对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给出接种建议程序,对于公众合理选择疫苗、接种单位规范提供服务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毕俊表示,市民可以根据《意见》和接种单位专业人员的建议,在适合的年(月)龄、选择合适的疫苗、按照适当的接种程序、在适宜的身体条件下进行预防接种,以获得最佳的免疫效果。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要给孩子接种那些应该说非常重要的二类疫苗。比如说水痘疫苗、流感疫苗、Hib(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但有一些二类疫苗,我们医生会视儿童的体质情况,提出是否接种的建议,比如说像23价肺炎疫苗,是两周岁以上的,我们要视儿童的体质情况,给他进行接种,不针对每个孩子。

  据介绍,江苏所有的二类疫苗都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招标,市民可以放心选择。各地县(区)疾控中心统一采购供应给辖区内的一般接种单位,冷链运输都是有保证的,它是由疫苗生产企业根据采购数量直接配送县(区)级疾控中心,采购运输环节都在监控过程中。

  强调遵循“优先接种第一类疫苗”原则

  从事预防接种的人员知道,很多家长对二类疫苗都不太了解,不知道二类疫苗究竟有没有必要打。疾控专家指出,从预防疾病的角度,在接种免费疫苗的基础上,再接种自费疫苗,孩子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保护。所以,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最好还是接种自费疫苗。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不管是否接种二类疫苗,“优先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原则是始终如一的。毕俊称,根据新的《指导意见》,适龄儿童在接种第一类、第二类疫苗时,应首先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规定的免疫起始年(月)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第一类疫苗全程接种。当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的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接种第一类疫苗或者受种方自主选择的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

  当然,选择接种含第一类疫苗成分的第二类疫苗,可视为同效替代(不推荐使用同一生产企业同品种、同规格的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按疫苗说明书完成全程接种后可视为完成第一类疫苗的全程接种。此外,二类疫苗的国产疫苗跟进口疫苗在品质跟免疫原性、安全性方面,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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