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碘含量降至25mg/kg 新标准的三大变化

  全程导医网 综合报道:从3月15日起,江苏将下调食盐含碘量,碘含量平均水平将从目前实际上的30mg/kg降至25mg/kg,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18—33mg/kg。我市丰县、沛县两县以及铜山、睢宁、邳州等部分乡镇,因为是高碘地区,继续实行无碘盐,其他地区属于轻度缺碘地区,都将执行新标准,居民需要每日从膳食中补碘。

  食盐碘含量分区域而定

  根据国家卫生部《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规定,从今年3月15日起,食盐碘含量将不再“一刀切”,各地可以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在规定范围内浮动添加。江苏食盐含碘量将下调至平均25mg/kg,允许波动范围为18-33mg/kg。相比国家旧标准“加工水平碘的添加量为35 mg/kg”,碘含量平均下调10mg/kg。作为轻度缺碘地区,徐州市将执行这一新标准。

  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张洪永介绍说,徐州地区碘含量分布比较复杂,对于徐州市的水源性高碘地区,仍应依照《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专门供应无碘盐。其中包括丰县、沛县以及睢宁、邳州的15个乡镇。目前,在这些地方是停止供应碘盐的,吃的是无碘食盐。

  新标准的三大变化

  专家介绍,除了这些水源性高碘地区之外,徐州其他地区都属于轻度缺碘地区,居民仍需要长期每日从膳食中补碘。目前徐州食用盐的碘含量基本稳定在21—39mg/kg,碘摄入量“高出适宜量”,但未达“过量”的水平。从这一点考虑,应适当降低食用盐的平均加碘水平。

  据了解,本次执行的新标准与以往相比有3个变化:一是原标准规定的是加工环节碘的添加量标准,新标准规定的是产品即碘盐中的碘含量标准。也就是说以前的标准适用于生产环节,而现在的标准适用于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二是江苏省食用盐的碘含量平均水平将从目前实际上的30mg/kg降到25mg/kg;三是食用盐碘含量的波动范围将进一步缩窄,从21—39mg/kg压缩为18—33mg/kg,这对碘盐的生产加工工艺、质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旧标准盐可继续食用

  记者从市盐务部门了解到,执行新标准后,现有市场上的加碘盐、食盐可以销售到保质期结束,没有保质期的,可以销售到生产日期后的3年。从3月15日起,盐业公司将按照新标准开始生产。

  据市盐务部门推算,市场上的食用盐“新陈代谢”速度将很快,不久之后,旧标准的盐就会在市场上消失。另外,专家也表示,市场上现存的旧标准的盐是经过严格生产工艺后的产品,仍可以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