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生监督2018年十大典型案例——前五案例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为积极贯彻国家“七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开展了2018年度徐州市卫生监督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层层筛选,最终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办理的某纹绣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等十个案例入围,当选2018年度徐州市卫生监督十大典型案例。下面就请跟随卫监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些典型案件能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吧。

  一、某纹绣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办案机构:鼓楼区卫生监督所

  2018年5月31日鼓楼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有人无行医资质在鼓楼区某小区写字楼一房间内为顾客开展医疗美容手术,且该人在某商场东门另经营一家纹绣店。接报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公安、记者多次前往投诉人提供的做手术的地点进行检查,但均未见开门营业。后于6月13日,执法人员对其另一经营场所某商场东门纹绣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的一楼有四张美容床,吧台上发现有顾客流水记录表21张、记账记录本1本、学员6800元套餐表等。在二楼发现有两张美容床和OPT冰点无痛E光脱毛机两台。经调查认定该纹绣店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激光脱毛医疗美容服务、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两项违法行为,在该店工作的6名工作人员(常某、胡某、李某、谢某、吴某、张某)存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违法行为。

  2018年9月13日,鼓楼区卫生计生委依法给予该纹绣店没收非法所得33365.14元,没收OPT冰点无痛E光脱毛机两台,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自觉履行。对非法行医者常某等六人根据情节分别进行了处罚,目前除公告送达的当事人因公告期限未履行外,其他当事人均已执行完毕。

  价值意义

  美容整形行业的乱象,不仅阻碍了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和伤害。此次案件的办理,严厉惩治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疗美容市场,对消费者起到了警示作用。该案查处之后,所举办了生活美容场所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对当前美容场所存在的问题隐患做了剖析,强调了非法医疗美容的危害性。现场给与会人员发放了拒绝非法医疗美容的宣传彩页,签订了生活美容场所服务承诺书,从而增强辖区生活美容场所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之后又在辖区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主题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医疗美容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医疗美容机构的辨识能力和认知度。

  二、某中医院未取得产前筛查资质擅自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采血服务案

  办案机构: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8年7月11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员执法人员在对某县中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院产科门诊部发现《门诊产前筛查登记簿》上六名病人登记的检查项目有“无创DNA” 字样,在该院检验科发现《检验登记本》上六名病人登记的检测项目有“无创”字样,同时发现某医院为该院病人出具的“产前诊断中心无创产前基因筛查报告”壹份。通过询问相关人员,调取该院《无创DNA费用清单》以及其和某有限公司的《结算单》等相关证据,调查核实了该院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采血服务的违法行为。市卫生计生委依法给予该院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陆拾元整,并处违法所得3倍人民币叁万玖仟柒佰捌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后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

  价值意义

  “无创DNA”即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是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分子遗传技术检测孕期母体外周血中胎儿游离DNA片段,以评估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风险的技术。随着我国“二孩”政策出台,高龄产妇增加,产前筛查技术的合理合规应用,是避免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但一些机构为追求利益,夸大“无创DNA”技术效果和服务的目标疾病,打着方便孕妇的旗号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服务,一旦发生问题就是一个家庭的深渊。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45号)发布了孕期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相关技术规范,将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作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序开展,严厉查处非法违规开展该技术的行为,切实保障孕妇权益。

  三、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混收混治传染病病人案

  办案机构: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8年1月30日,徐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某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中心内科8号病室安排了入院诊断为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乙型肝炎后肝硬化失代偿期的传染病病人与普通病人同住。经调查核实后认定该中心存在将传染病病人与普通病人混住同一病室的违法行为。市卫生计生委依法作出了对该中心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后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案件结案。

  价值意义

  传染性疾病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的重要疾病,医疗机构是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前沿关口。加强传染病管理,能够及早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避免医源性传播,对于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提高卫生系统传染病防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案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本着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细致的调查取证,迅速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适用法律法规,快速做出处理决定,为查办此类案件积累了有效经验。同时,让该中心意识到传染病管理存在的漏洞,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落实责任,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韩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案

  办案机构:沛县卫生监督所

  2018年1月2日沛县卫生监督所城区分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某美容院负责人韩某某没有行医资格为他人实施医疗美容手术,涉嫌非法行医。城区分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美容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的门牌有“皇家专业美甲、纹绣、美婕、脱毛”等字样。在二楼楼口右墙面上有广告牌,上有“韩式无痕双眼皮,单眼皮、大小眼、开眼角、生理性重睑,手术精细,切口小,恢复快,最大程度降低组织损伤”等字样。二楼一辆美容用具手推车上发现未使用的盐酸利多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各1支,玻尿酸保湿锁水原液2支,标签上写有韩文的玻璃针剂1支,碘伏消毒液1瓶,一次性注射器1支。垃圾桶内发现诊疗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3支,及标签上写有韩文注射使用后空安瓿2支。靠墙的橱柜发现有医疗美容学习记录本1个,本内记有“皮肤管理肉毒+水光,玻尿酸(透明质酸)保湿利水”等字样。二楼沙发上有医疗美容记账本。后经调查核实,韩某某存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沛县卫生计生委依法对其做出取缔其非法行医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及作为证据登记保存的药品、器械,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如期自觉履行,该案顺利结案。

  价值意义

  本案中的玻尿酸、蛋白线据当事人说都是在淘宝上购买,无法保证是由正规厂家生产并通过正规渠道购进的,风险性较大。而假药、劣药及没有质量保证的器械用于消费者后,一般在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察觉,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危害就会逐渐显现出来,甚至造成毁容、致残、致癌等严重后果。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大多未配备相应的卫生设施与卫生设备,也未配备必需的消毒设施和抢救药品,有的药品、器械也来路不明、质量没有保证。未设置符合条件的手术室,消费者接受手术的场所一般空间狭小,空气、环境均未经过有效消毒,术前不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也不配备必要的抢救设施,一旦出现危险往往是致命的。广大爱美人士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贪图便宜选择不正规的整形美容机构进行消费,轻则毁容,重者生命健康都会受到威胁,得不偿失。

  五、某公司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案

  办案机构: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8年元旦至春节期间邳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发现某公司销售的消毒产品“黄皮肤酸痛宁”标签(说明书)标注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文字,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后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存在销售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消毒产品的违法行为。邳州市卫生计生委依法作出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履行了行政处罚,并积极进行了整改,对在售存在违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下架,并通知供货方及时告知货源单位该产品存在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召回。该案顺利结案。

  价值意义

  此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主流媒体予以关注和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了社会积极的反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得到了强化,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明显提升。此案处罚数额虽然不高,但其对于消毒产品冒充药品开展非法行医行为的现象进行了打击。通过专项检查和此类案件成功办理,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