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生监督所开展消毒用品省级联动检查 四款婴儿用品夸大宣传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2月1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一场关于有关消毒抑菌用品的省级联动大检查。对我市几家大型超市、母婴用品店、药店的消毒产品进行了抽查。

  所谓消毒产品,就是卫生许可证号带有消字号的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湿巾、婴幼儿纸尿裤、妇女用卫生巾、老人排泄用的卫生用品和一些抗菌抑菌制剂。

  对大型超市消毒用品进行抽查

  在大润发超市,执法人员对正在销售的几款消毒纸巾进行了抽查,要求商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同时对卖场的妇女卫生用品和婴儿纸尿裤进行了检查。

  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处王雪玲处长表示,消毒用品不能标注有疾病治疗效果类似的字样。卫生用品的标签说明书,要标注抑菌消毒的作用,必须要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比如有的消毒湿巾标注可以杀灭三种或者四种细菌,或者标注99%杀菌,就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机构的检验报告。

  卫生巾、婴儿纸尿裤等卫生用品的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注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必须要让消费者能够从这些产品信息里面了解到这个产品是在哪生产的、什么时间生产的。委托加工的,被委托加工地址也要标注清楚。

  “我们这次带几种消毒湿巾回去后,要重点对一些标注的杀菌内容再仔细核对他们的产品检测报告,看看他们的杀菌能力是否像说明书上面标注的那样,才可以认定这个产品是不是合格。”

  抽检中发现四款违规婴儿用品

  在位于儿童医院附近的一家“贝贝家孕婴店”和“德康堂大药房”,执法人员分别发现了违规产品,并当即进行了查处。被查处的几款产品分别为:“江西鸿恩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宝紫草膏”、“江西绿尔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宝湿疹乳膏”、“江西济广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紫草软膏”、“江西辉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宝特护膏”。这几款产品都属于婴儿用品,都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

  王处长说,生产批号为消字号的产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可以标注明示或暗示治疗效果和治疗功效的,因为它本身不是药品,如果任由他们夸大宣传或者虚假宣传,有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或者导致消费者病情延误,都是不允许的。

  所以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的时候,首先要看它是否有生产批号,再通过生产批号区分是药品还是消毒制剂。

  王处长说,这次检查是全省统一行动,徐州市也是市县联动,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在春节前,集中检查消毒产品市场的经营单位如:大型超市、母婴店、月子会所、药店,以确保老百姓的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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