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计委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为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29号)等文件精神,徐州市卫计委就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建立“两单两库两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和执法检查行为监管平台,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管理相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2.公正透明。对不同类型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实行“阳光执法”,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3.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在积极推进集中审批的基础上,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分类监管与服务,探索跨地区随机抽查。

  4.联合惩戒。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已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清单应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各地要统一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模板由市卫生监督所统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同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

  2.建立执法检查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建立执法检查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清单对随机抽查事项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确定的执法检查责任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执法检查标准和要求、执法检查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措施等内容。执法检查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经同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本辖区、本部门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建立名录动态调整机制。

  4.建立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和执法检查监督平台。整合资源,统一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和执法检查监督平台。加快市、县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对执法检查行为的执法规范监管和执法责任追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将执法检查行为纳入地区绩效考核体系,并接受社会监督。

  市卫生监督所在网站上建立“两单两库两平台”的工作栏目及平台,并建立和各县区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联系人:肖力  83620615)。

  5.完善随机“摇号”程序和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完善随机“摇号”程序,保障“双随机”工作顺利实施。通过摇号等方式,从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实现在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市级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县级不再安排抽查;在1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国家各部委及省、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

  1.建立“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互通机制。在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及时报送各级政府信用办,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时限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在“双随机”抽查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方面形成阶段性成果。)

  2.建立“双随机”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进一步加大随机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以及随机抽查程序、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时限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在“双随机”抽查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方面形成阶段性成果。)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依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依法依纪追责的机制。对“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时限要求:2016年10月底前,在“双随机”抽查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方面形成阶段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细化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在建立“两库两清单”过程中要加强与上级机关、同级部门的衔接和沟通,确保监管信息的合法准确完整,同时,接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及统筹安排。

  2.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总结推广“双随机”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3.加强自查督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双随机”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市卫生计生部门将对“两单两库两平台”双随机抽查机制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徐州健康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