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2015年全市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改、建立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重点任务及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妇幼健康事业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推动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1、完善和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2〕4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实现社区卫生服务100%覆盖全体居民,更好地适应、服务和满足社区居民就近、及时、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愿望。

  2、实施新一轮提档升级工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徐委发〔2014〕49号)要求,全面实施新一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提档升级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使符合省定建设标准的中心和站的比例分别达到96%、75%以上。

  围绕群众需求发展特色科室,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创建活动,启动社区医疗与居家养老一体化试点工作。

  3、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以实用技能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公益性培训;联合高校开展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深化社区卫生联合体工作内涵,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才、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帮扶,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工作机制,探索三级医院退休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工作模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完善社区卫生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完善社区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合作紧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率达到60%。

  5、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工作。开展“示范全科服务团队”、“优秀社区全科医生、社区护士”评选活动,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所有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率达80%以上。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年度使用、更新率达到85%以上。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和考核制度等改革任务,使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

  在推进全科团队、家庭医生服务基础上,开展社区卫生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活动,拓展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市为单位,社区预防保健服务人次比例稳定在70%以上,社区门急诊比例稳定在45%以上,门诊均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

  二、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网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等级保健所创建与复核评估,争取2所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省等级评审。开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提供温馨安全的服务环境,合格率达50%以上。配合省卫计委做好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第二周期评审的申报工作。

  2、改善保健服务质量。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及妇幼健康技能练兵活动。做好围产期服务管理,将孕妇学校建设达标列入助产技术一票否决条件,降低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推进孕产妇和0-3岁儿童系统管理,完善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增强母婴急救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价,开展爱婴医院评审,做好迎接省、国家复核的准备工作。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及管理质量,做好数据分析利用,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和4‰以下。

  3、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县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以县(区)为单位婚检率达到50%以上。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农村妇女孕前期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预防神经管缺陷发生。规范推进全市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提高产前筛查率、诊断率和确诊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4、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细化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方案,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干预服务。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与评价,促进项目运行质量提高。落实地方配套经费,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28元。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项目工作居民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5、依法做好妇幼健康服务管理。贯彻“一法两纲”、《江苏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依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与技术的准入与监管,开展打击“两非”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动,确保持证率100%。规范《出生医

  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加强发放全过程监管。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以上。

  三、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提高项目补助经费标准。将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不低于40元。督导检查项目经费落实情况,推动项目资金在基层特别是村级的落实。做好项目联系点工作,加强对一些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干预性研究,探索更有效的项目组织管理和服务模式,及时推广基层好的做法与经验。

  2、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明确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明细,根据省要求统一基本台帐。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镇村两级的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

  3、推进防治工作融合。以电子健康档案应用为载体,改进服务方式,促使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与重点人群个性化健康管理相结合,增进项目实施效果。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扩大项目实施社会影响力。

  4、改进绩效考核方法。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拨付项目资金,调动多方面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积极性。以关注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感受度为重点,做细做实服务项目,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关注健康管理绩效。

  徐州卫生热线:0516-857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