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假冒紧急避孕药品“毓婷”

     近日,沛县局在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活动中,接到一群众举报称在其该县胡寨镇某药店发现购买的紧急避孕药“毓婷”,其包装盒上的说明文字有错字(用法用量:“72小时以为”的“为”字应为“内”字),怀疑药品有假。接报后,该局稽查人员迅速出动并在举报人指认的药店当场查获标示为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紧急避孕用药品“毓婷”(左炔诺孕酮片,国药准字H10983129,规格:每片0.75mg,批号为0708011)若干盒,并依法予以暂扣。
    日前,该局经向厂家核实,确认该批号药品除外包装盒使用说明文字印刷错误外,其说明书纸张略厚且颜色灰暗发黄、文字向内折叠,系假冒药品。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稽查人员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查该批假药的来源。同时,还通过各种途径提醒广大市民谨防购买到此批号假药,发现假冒药品应及时举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