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个结合”着力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一是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开展药品零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查处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二是与落实企业药品安全责任相结合。通过与企业签定药品安全责任书、在企业设立药品质量安全员,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三是与开展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工作相结合。在全县城区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评定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四是与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引导全县零售药店制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倡导文明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