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完善执法制度,着重加强内部规范,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审查、裁决、罚缴、回访“五分离”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有据,绝无“乱罚款”行为发生。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事务。在今年上半年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时,发现其中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的变更” 一项,原由上级部门收取的费用无收费依据,该局以群众利益为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最终依法取消了此项收费。
三是规范认证及换证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不需年审,每五年换证一次,在换证过程中,加强对业务科室的监督,增加纪检回访密度,从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从制度上杜绝“搭车收费”行为。
四是规范制度的落实。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政策、实行群众监督,要求受理登记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局长接待日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反馈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执行全部登记造册,以备查阅,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为企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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