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 徐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除儿童医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门诊输液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5〕23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徐州市卫计委就加强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输液管理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除儿童医院)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2、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门诊停止静脉输液的宣传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通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宣传栏、报纸、网络媒体以及手机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省卫生计生委和该委加强医疗机构输液管理的要求、疾病治疗的基本原则和正确的给药途径,进一步提高患者就医的依从性,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的监管,确保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液管理落实到位。同时要以此次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输液管理工作为契机,严格规范辖区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及静脉药物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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