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疾控中心完成三项国家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修订工作

    全程民医网 综合消息:受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的委托,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了《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冶炼业、铝冶炼业和铜冶炼业三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修订任务。

   此次修订工作对保障相关企业周围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可通过限制铅冶炼业、铝冶炼业和铜冶炼业三类企业生产车间与周围居民区的最小距离,避免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导致周围居民发生健康损害。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此次标准修订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一方面通过多方认真查寻我国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情况、产污环节和污染物种类及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相关资料,同时对代表性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采用特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监测、数学模型推导、周围居民健康状况流行病学调查和拟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处特征污染物浓度复测等方法,最终初步确定了三类有色金属冶炼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并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标准编制说明。

   2009年2月25日到2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两位专家来徐,对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的《有色金属冶炼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含GB 11657.1《有色金属冶炼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铜冶炼业》、GB 11657.2《有色金属冶炼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铝冶炼业》和GB 11657.3《有色金属冶炼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铅冶炼业》三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验收。两位专家听取了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三项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基本情况,认真审核了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经过认真审核分析,两位专家充分肯定了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三项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中取得的工作成绩,并确认了所编制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标准编制说明上报卫生部标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