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食药监局查处一起鸭血中非法添加甲醛溶液案

     全程导医网  徐州行业信息:近日,泉山区食药监局湖滨分局执法人员在对雁山农贸市场内一豆制品经营业户袁某进行检查时,对其在售的鸭血和不明液体进行甲醛快速检测,结果均为阳性。执法人员立即对袁某在售的鸭血和无色透明不明液体实施抽样送检和扣押,所抽样品经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鸭血中甲醛含量为40.7mg/kg,透明不明溶液中甲醛含量为14.92mg/kg,鸭血和无色透明液体均含有甲醛成份。

  据现场调查,当事人袁某因所售鸭血较多,当日卖不完,为了延长保质期才往鸭血中加入含有甲醛的液体。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袁某因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涉嫌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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