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血液中心三举措贯彻执行新《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

  全程导医网 徐州行业信息:《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7月22日上午,徐州市人大、市政府举行《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新条例于2015年8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最大变化一是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职责,二是扩大了社会各行业的参与度,三是放宽了献血者年龄上限,四是简化了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程序。

  《徐州市无偿献血管理条例》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先后两次进行了修改。此次新条例的修订,是废旧立新。新《条例》规定,凡在本市献全血8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临床用血;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3倍享受免费临床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量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条例还简化了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程序。

  盘点新《条例》,还有很多亮点。比如放宽了献血者的年龄以及证件要求,采供血机构应建立献血者信息反馈、回访制度;血液检测不合格的,应向献血者告知并提示就医。另外献血者的年龄,这次也进行了放宽,由原来的18-55周岁,放宽到了60周岁。60周岁到55周岁是以往曾经献过血,合格的献血者可以放宽到60周岁。

  围绕《献血条例》,市血液中心将从三个方面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法律的知晓度。市血液中心将编发《献血条例》的宣传资料,适时举办《献血条例》知识竞赛,利用各种渠道和重要活动期间进行持久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无偿献血、无尚光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对照新的标准和要求,努力加强血液中心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采供血综合服务能力,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在市中心城区增加设立采血站(点),完善全市无偿献血网络,为无偿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温馨的无偿献血环境。

  三是加强血液管理,确保血液安全。坚持以血液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环节控制,切实保障血液的采集、保管、使用安全。加强采供血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和考核,强化安全意识,千方百计确保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权益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