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健委《关于推行门(急)诊电子病历应用的通知》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信息:为深入实施“健康徐州”战略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促进诊疗数据互联共享,徐州市卫健委就全面推进门(急)诊电子病历应用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精神,着力解决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记录不规范、病历内容患者辨识困难、纸质病历本不易保管、门(急)诊就诊数据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患者全流程诊疗信息数据归集机制,建立精准、规范、高效、便捷的电子病历临床应用和信息化管控制度,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效率和水平,逐步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诊疗数据互认共享,改善老百姓医疗服务体验,促进智慧医院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门(急)诊电子病历,实现门(急)诊病历首页、病历记录电子化书写,并及时打印给患者,逐步推进影像、检验等全流程诊疗环节的电子病历应用。

  三、实施进度

  (一)筹备阶段

  2020年6月底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门(急)诊电子病历全面应用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系统功能完善、医护人员系统培训等工作。

  (二)应用阶段

  2020年7月起,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启用门(急)诊电子病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站位,切实认识到全面推行门(急)诊电子病历是顺应新时期智慧医疗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构建患者全生命周期诊疗数据闭环的重要节点。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充分重视,做好组织动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门(急)诊电子病历应用全覆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明确分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推进市属医疗机构全面应用门诊电子病历,并统筹督导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电子病历应用情况。门诊电子病历使用情况被列为2020年社会建设“十二大体系”考核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将狠抓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各地、各医疗机构推进情况,对落实进度较慢的地区和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系统通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推行实施方案,细化实施步骤,指导并督促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用门(急)诊电子病历。

  各医疗机构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是门(急)诊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以医务部门为牵头部门,信息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责任体系与协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面部署应用。

  (三)注重功能设计,提高应用效率。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根据国家《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江苏省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针对性围绕临床需求, 不断改进和完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切实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在确保医疗质量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

  (四)健全管理体系,强化信息安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运行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严格管理患者相关信息,保护患者隐私,保障信息安全。设置病历查阅和修改权限,对操作人员身份和行为进行标记和留痕,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确保数据准确安全。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