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孤儿、三无老人标准相应提升

  全程导医网 徐州健康信息:从7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提高的,还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三无”老人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确定,并且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和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鉴于此,从7月1日起,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58元,月增48元;主城区(含鼓楼、云龙、泉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40元,月增3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农村低保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月增30元。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我市机构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将由目前每人每月1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60元,月增130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70元,月增70元。

  按照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要求,主城区“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将由目前每人每月11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23元,月增103元;各县(市)区将根据各自实际,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比例确定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