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怎能将医疗垃圾随便扔进城市垃圾箱?

        2月9日下午,网友“李峰516”发微博称,睢宁县某医院将医疗垃圾随便放在城市垃圾箱内。

        在该网友拍下的照片上记者看到,挂着“睢宁县康复医院”牌子的大门前,一些蓝色的布块被随意堆放在绿化带旁的垃圾箱内,有一些甚至就扔在了地上,最上方还压着一个鼓鼓的黑色垃圾袋。

        这条微博引起网友关注,大家纷纷谴责医院的这种不负责行为。有网友表示,医疗垃圾属于第一类危险废物,需要进行专业无毒化处理,必须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岂能随意扔到城市垃圾箱?

        据了解,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理,国家2003年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处理需要使用专门的塑料袋:黄色的,禁止装生活垃圾,只能装医用垃圾,如敷料等;专门的垃圾箱:黄色的,禁止扔生活垃圾,只能扔医用垃圾,如注射器等;专门的容器:禁止存放其他物品,只能盛装医用垃圾,如化学试剂等。其中第三章第18、19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10日上午,网友将该微博@徐州市卫生局官方微博“健康徐州”,请市卫生局核实处理。

        11日上午,“健康徐州” 发布了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经睢宁县卫生局调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睢宁康复医院聘请的物业公司未对新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导致一名新上岗保洁员将护士换下的放在处置车上的一次性被罩收拾放入门前的垃圾箱。现已责成该医院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及员工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等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