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下月起调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程导医网 徐州卫生:近日从徐州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各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7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参照执行,不得低于省定每人每月240元。

  据徐州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有关人士介绍,这是徐州市低保标准第12次提高。

  截至目前,徐州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9672人、农村低保对象245366人。徐州市于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全市城乡全面建立低保制度,最初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00元,2007年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后,徐州市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至25%的比例,综合考虑群众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逐年调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8年为248元,2009年为283元,2010年提高到320元,2011年提高至370元。

  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单身人员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6元相应提高到528元,纳入低保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本人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55元提高到660元。

  目前,徐州市低保标准在苏北五市中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