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全程导医网 综合报道:近年来,我市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努力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至今年5月底,全市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35.01万人、60.12万人和49.37万人,居民医保参保总数163.06万人。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98027万元、7213万元和3555万元。

  受益人群不断扩大

  患尿毒症8年的陈先生:患病前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医保,重病享受80%的报销待遇,减轻了我的医疗负担,我体会到医保的好处。

  镜头回放: 提高参保者医疗待遇。2009年,医保工作着重扩大受益人群,降低起付门坎。扩大门诊特定项目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医疗待遇享受人员范围,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实现“小病进社区”。将市内住院(包括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由400元下调至3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家庭病床由200元下调至100元。

  完善保障体系,提高报销待遇。在提高参保群众报销待遇上,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且支付比例有所提升;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年12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实行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中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即一个统筹年度个人累计支付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以上部分,参照门诊慢性病补助比例予以实时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元。

  2010年,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总支付比例分别达80%以上和60%。同时,市区居民医保实行“二次补助”。

  大学生参保待遇提高

  市人保局副局长米来:目前,在徐高校共18所、在校大学生12万人。2009年至今,我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缴费更低,待遇水平提高。2010年10月,我市出台《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我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进行再次调整。

  镜头回放:我市大学生参保范围为全省范围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重点是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且门诊大病的种类和范围,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医保规定执行。

  政策调整后,大学生个人缴纳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降低至每人每年40元;鼓励小病进社区,一、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降低至100元和300元。财政补助增加至每人每年200元,将血友病、重症精神病增入居民医保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调整后住院费用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65%以上;1至3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70%以上;5万元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75%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

  另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个人不用缴费。据统计,此类大学生目前在我市约有5000人,根据这一政策他们免费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各项待遇。

  付费方式有效改革

  市人保局局长孟铁林:付费方式是医保基金支出控制的闸门,改革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建立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是实现医疗保险可持续的重要保障,将有利于从机制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镜头回放:今年3月,市人保局出台文件,将职工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由“定额结算”调整为“总额预付”。政策实施后,职工医保住院率、人均住院费用“两高”首次实现双降,参保者医疗费用负担减轻,基金运行出现总体性好转的趋势。

  今年8月,居民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紧跟着作出调整,由原来的“全额结付”调整为“总额预付”。调整后的居民医保费用结算办法不但可以控制和杜绝骗保,还可以控制过度的医疗服务。

  监督处罚力度加大

  市医保中心宣传科王枫:不断修改完善协议书和考核办法,加大对推诿拒收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管理更加具有针对性,查处违规动真碰硬。

  镜头回放:市医保中心多次组织突击检查,市人保局监察室派员全程参与。在门诊方面,调取各定点单位门诊刷卡费用和次数靠前人次的刷卡记录;住院方面,对定点单位主要数据进行同比、环比分析,波动异常的重点检查,现场查看出院病历、清单。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开展,初步形成了医保的社会监督氛围,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