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督查的通知
徐卫疾控函〔2009〕1号
各县(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医院,徐州矿务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大屯分中心,徐州化工医院: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职业卫生服务资质及体系,加强全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管,依法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全市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 近年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因素预评价与评价、职业病诊断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与服务程序的规范性;
2、有关职业卫生服务资质建设情况;
3、职业卫生监督开展情况;
4、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部门沟通与协作等。
二、督查方法
1、查看资料;
2、现场检查;
3、简要反馈。
三、督查分组
此次督查工作共分2组进行:
1、第一组:丰县(6日上午)、沛县和大屯煤电公司(6日下午)、徐州矿务集团职业病防治院(7日上午)、市职业病医院和徐州化工医院(7日下午);
2、第二组:睢宁(6日上午)、铜山(6日下午)、邳州(7日上午)、新沂(7日下午)。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附表:全市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督查提纲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