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定规则

江苏省中医药局日前出台《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规范》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开展两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一体化服务,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5种以上的中医药治疗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

 《规范》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配备2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50种以上的中成药,并配置体现中医药特色的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30种以上中成药,有条件的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并配置针灸器具、火罐等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要接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率应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