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采取四项措施,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推动全县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一是制定了食品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落实了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了食品药品协管员的相关职责;二是分期分批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统一组织正规化、系统化的业务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国家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省、市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通过培训,食品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对食品方面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基本能够掌握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积极推动食品协管员(信息员)制度的实施,使食品安全工作达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无缝隙监督和管理。四是出台奖惩措施调动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之真正成为食品监管工作的一员,协助县执法人员执法;四是对食品协调工作搞好调研,积极反馈本辖区食品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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