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农民工养老保险可灵活转接

全程导医综合消息 今后,徐州市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后,如果工作变动,也能像企业参保职工一样,让养老保险关系随着自己跳槽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

据悉,我市开始执行《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根据要求,江苏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或农民工首次参保,由本人选择在灵活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灵活就业人员或农民工参保后在省内流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不再采取一次性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办法。其他情形仍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仍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灵活就业的,可由其本人选择在当地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继续参保,或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