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流动妇女返乡孕检将被严查

10月31日,国家人口计生委正式发布《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要求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各种强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跨省设立管理站开展孕检和乱收费等侵害流动人口、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要保证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各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方便、可及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现居住地应及时为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农民工依法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并如实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现居住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将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通过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等便捷方式通报其户籍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减轻流动育龄群众负担。

国家人口计生委特别强调,户籍地要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实行乡(镇、街)办村()发,严禁在与外出人员签订合同和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夫妻办理有关生育服务证、婚育情况证明及相关手续,不得互相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