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拒开手写处方者仍很多 患者难以医院外拿药

 

 

    12日,国家卫生部发布《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如果开具电子处方,同时也应开具纸质处方,且须使用药品通用名。13日,记者走访发现,许多医生在开具电子处方时拒绝开具手写处方,在处方中使用药品商品名也非个例。

  “现在去医院看病,医生都开电子处方了,这样一来,我们就没办法拿着医生的处方去外面买药了。”13日,在省城某三甲医院就诊的王先生说,一般情况下,医院的药要比药店里同样的药贵许多。比如他需要的降血压药,医院里一盒是59元,去一些药店买同样的却只需39元,相差20元。

  13日下午,记者以患者的身份来到省城某大医院,挂号后领取了一张就诊卡。随后记者来到一楼的某个科室,一名医生在为记者做了简单的身体检查后,便开了两种口服药和一种注射剂。记者问能否将处方打印出来,这位医生立即回绝:“我们只能开电子处方,不开手写方,这是医院的规定。你只要拿着卡到药房刷卡交费、取药就行。”记者再次问:“你能不能开手写方,我好去药店拿药?”医生说:“不行。”

  省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医院推行电子处方的初衷主要是为了防止“天书处方”现象的蔓延,同时方便患者就诊拿药。然而,现在一些医生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防止处方外流,确保患者能在医院内拿药,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患者的选择权。

  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大多数患者手中拿到的手写处方,看似“天书”的已经不多。但是,医师处方中使用药品商品名的仍很常见。据省城一家医院的医生透露,医生只要使用商品名,医药代理就能确定医生用的是哪家药厂的产品,医药提成自然就产生了。

  对于国家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省城一些药店均表示欢迎。他们认为,办法规定的“患者可持处方到药店拿药”等内容,将有利于药店的发展,但是,他们也对办法的具体贯彻落实表示担忧:“患者持处方到药店拿药将使医院失去部分利益,这有可能成为办法贯彻落实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