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徐州看病 找全程导医!

登入论坛  用户注册   游客

首页 | 导医频道 | 医院导航 | 药品药械 | 美容美体 | 两性健康 | 健康宝典 | 社区卫生 | 养老保健 | 诚信药店 | 网上求医问药
新闻 | 名科名医 | 医院专科 | 百病百问 | 健康管理 | 骨科分院 | 疑难杂症导医信息 | 心灵驿站 | 体检中心 | 专家门诊时间

本站首页 | 医频道 | 名医名科 | 推荐医院 | 疾病自测 | 百病百问 | 两性健康健康宝典 | 美容美体 | 药品药械 | 网上门诊 | 健康管理 | 进入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全程导医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 >> 焦点新闻 >> 文章正文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民意 处方药拟改为“隐藏式”销售

全程导医网--徐州人的网上医院 淮海经济区的健康平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进入论坛    更新时间:2006-10-27 8:15:06



    wwww.qcdy.com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莹)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修订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处方药将在非透明柜台中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可以采用附赠同品种药品的方式进行促销。

  在征求意见稿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零售有了新的规定,除了依旧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不能开架销售外,还要求处方药应摆放在非透明的橱柜内,采取“隐藏”方式销售。目前,绝大部分药店都是将处方药放在透明的玻璃柜台中对外销售。

  在销售方式上,原先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采用邮购、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不得进行有奖销售,但乙类非处方药可以采用附赠同品种药品的方式进行促销。违反这条规定的,可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条例》明确,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持处方外购药品提供便利条件,以各种方式限制患者持处方外购药品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登录www.sda.gov.cn留言,整个征求意见活动将在11月15日结束。

  据悉,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红底白字的是甲类,绿底白字的是乙类。甲类非处方药需要在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非处方药可自行购买和使用。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回到导医网首页】

     推荐信息

     最新信息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信息管理工作会议09-29
    ·省卫生厅:省改变公立医院“黄金周09-29
    ·江苏省卫生厅召开新闻通气会09-29
    ·北京“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参保09-29
    ·人血白蛋白回归大一统09-29
    ·“中草药”成化妆品禁用语 意在防止09-29
    ·我国制剂生产企业不能轻视仿制药出09-29
    ·厦门市开展国庆期间中药饮片质量安09-29
    ·陈竺部长在贵州督导检查医院管理年09-28
    ·江苏南京城乡联动全面推行社区卫生09-28
    ·“5岁以下腹泻住院儿童病毒性腹泻感09-28
    ·护士技能竞赛初赛结束09-26

     热门排行

    ·江苏137项医疗费拟125项调高 各界人10-27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10-27
    ·事件:华夏医院涉嫌虚假广告罪 直接11-02
    ·南京新规:买处方药需定点医院盖章11-15
    ·朝阳推出同志门诊 同性恋者患性病可10-27
    ·江苏省六类困难群众可获医疗救助09-14
    ·大小医院陷入豪华跟风恶性循环11-11
    ·食品问题频出 折射监管三大怪12-04
    ·六类食品卫生抽检结果公布12-04
    ·北京10例确诊狂犬病人均死亡 9名为11-11
    ·我国首部心血管病权威报告出炉12-04
    ·一个电话治愈失眠 网络叫卖催眠或藏11-11

     热点回顾

    徐州全程医疗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全程导医网络技术中心 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苏ICP备06015624号

    电话:0516-85707122、82299122 传真:0516-85707122 地址:徐州市文亭街1号

    交通路线:乘公交2、9、11、38、65、69路车,到百货大楼、新一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