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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今年城镇非职工居民也能参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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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进入论坛    更新时间:2007-4-6 14:35:45


   

    全程导医网 高聪 报道

    记者昨日从徐州市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我市推出惠民措施,让每一位老百姓都看得起病。

 我市今年推出居民参保

 2007年,我市将会按照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治疗;个人出资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与办法,解决城镇非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连同原来已经建立的不同类型制度,以及在农民工中实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最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基本覆盖。

 加强医疗保险管理,遏制“三高”
 
 为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三高”,我市近期将出台加强医保管理的九条意见: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总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检查考核,对等级相同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医疗机构除外)年度考核成绩60分以下的,或经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定点资格,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定点申请;制定《徐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参照上一年度社会人群医疗费用值调整费用结算定额指标;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范围,政策上鼓励医保病人小病进社区,参保人员的预防接种,以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其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其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享受优惠待遇;申请定点单位一律不准摆售化妆品、生活用品、食品、家用电器等,否则不予定点,规定出台后仍在摆售的,查实后取消其定点资格;应划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每半年一次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其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再报销(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的除外);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我市定点单位和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和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并落实奖励;推行医保单病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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